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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5-05-16 15:38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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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平平淡淡的学习、工作、生活中,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,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、联想力、想象力、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。那么,怎么去写作文呢?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喜欢作文,供大家参考借鉴,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。

喜欢作文1

光阴似箭,日月如梭,转眼间我已经从一年级那顽皮捣蛋的小屁孩长成了五年级的青少年。如果谈我最喜欢的老师,恐怕只有我一个补习班的作文老师。

作文老师姓刘,是一位男老师,身高只有一米五,脸圆圆的,眼睛小小的,笑起来就像是用墨水笔在脸上画成两条细细的线。

这位老师有一个特点—爱玩。就说说上星期的那节课吧……

那一天,老师带来30根假羽毛,说要来玩一个小游戏--“天女散花”。同学们一个个目瞪口呆,一头雾水,老师答疑解惑继续往下说:“规则是这样的,同学们分成两组,我在比赛开始后扔出羽毛,你们尽管使出吃奶的力气来吹动羽毛,当所有羽毛落到地上时。哪一方地上的羽毛多即是输了。哈哈……游戏开始啦……”话音刚落,刘老师跳动身体,挥起了手臂,羽毛随即在空中飞舞起来,就像从天下飘下来的花朵。同学们忽左忽右地吹动羽毛,教室瞬间乱成一锅粥。

伴随着刘老师得意的笑声,跟同学们气喘吁吁的呼吸声,比赛结束了。老师对我们说:“大家都参与了比赛了,都对游戏有了解,今天我们就来写一篇与刚才比赛有关的作文。”“啊……原来如此。”全班恍然大悟,原来老师知道作文是我们的弱点,于是给我们换了一种方法,上完课,同学们提笔写作,再无难色,我就是这样喜欢上这位老师的教学方法。

寓教于乐,寓学于趣。我为我的这位老师感到自豪,你想不想有个这样的好老师呢?

喜欢作文2

以前的时候我其实并不喜欢听各种复杂的歌曲,我只喜欢听古风的音乐,尤其是以河图银临他们几个为代表的古风圈子里的歌曲,我是喜欢的,爱不释手。

下载了网易云音乐的app,我把他们的音乐加到喜欢和收藏的列表里,如果实在是闲的无聊的话,我就把他们的歌曲循环播放。单曲循环了三四年也丝毫不逆,再次听到他们的时候就好像是见到了自己的老朋友。

我知道,也许对于一些人来说,这种行为是他们无可忍耐的,因为他们觉得时间是那么宝贵的东西,就应该用来尝试新鲜的事物才可以。可是每一次听这些熟悉的音乐,我也会有不一样的体会。

当那些温婉舒缓的音乐响起的时候,我的心境也随着音乐开始变得越来越安静平和,无论是做作业还是思考问题,我都能够投入极其专注的力量。

再后来我开始听了其他人的歌曲,那就是华晨宇的歌。其实在我看来他的歌是有一定的奇怪的,如果不够理解他的话。他的歌不是那种传唱度很高的,也不是那种听起来非常舒适的,至少第一次听起来不是这样的。

但是他的歌却非常的耐听,当你听上两遍,三遍四遍之后你就越听越感觉这首歌有魅力,他的每一首歌都是如此。然而当你对他的歌和对他这个人有更深的理解的时候,你甚至会为他所着迷。

你也许会惊叹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神奇的人,既像天使又像魔王。他保存着自己的善良和单纯,一直到现在,但是做人做事又极其的有分寸感。

就好像他的歌曲一样那样耐听,给人哲理给人思考。

喜欢作文3

味道,是一种难以描述的东西,它可以常在我们的口中,也可以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历到不同的味道,比如:快乐的事情就是甜的味道,难过的事情就是咸的味道酸甜苦辣咸是生活中的味道,有了这些不同的味道,我们的生活才会丰富多彩。

记得我刚学习舞蹈的时候,舞蹈老师让我们压腿、劈叉、踢腿等等,做一些基本动作,我当时对舞蹈这一方面并不敏感,一些基本功并没有掌握的十分扎实,所以当时的舞蹈我并不是很好,于是舞蹈老师对我进行了魔鬼训练。

我七岁的小身板就像舞蹈老师手中的面团,被舞蹈老师翻过来、揉过去、横过来、竖过去,我劈不下叉,被老师撕腿。抓不起来腿,被舞蹈老师抬起来。下不去腰,舞蹈老师抓住手去接触地面那时我被折磨的天天喊腿疼,腰疼,妈妈不忍心听到我的叫喊,每天给我揉腿。学舞蹈那会儿是苦的味道,我深深地尝到了,也体会到了。

随着我年龄的增长,我十岁了,上了四年级,这时我的基本功都已经练得炉火纯青了,一些舞蹈练的十分好,舞姿也十分优美,也得到了不少老师的称赞,就在这时,我获得了一次六一儿童节舞蹈表演的资格,这个消息让我一整夜都兴奋的睡不着觉。

在这一天,我认真地表演我的角色,努力的做好每一个动作,表演完毕,观众们都给我鼓掌,我获奖了,在主持人为我颁奖的那一瞬间,我尝到了甜的味道。

这次表演我懂得了吃得苦中苦,方为人上人我懂得先苦后甜。

喜欢作文4

铃铃,上课铃响了。老师从门外“气势汹汹”地走进了教室。大喝:“上课!”没错了,这就是我们的号称最富有才华、英俊潇洒、风流倜傥、玉树临风、“高大威猛”,帅气与智慧结合,英雄与侠义化身,人见人爱的语文老师龚明超啊!龚明超老师虽戴着一副眼镜,但却非那么斯文,我们亲眼所见老师还有男扮女装的历史记录!

虽说老师鼻子不挺但也没那么糟;虽说老师头发不整齐但也没那么乱;虽说老师穿衣服三天一换,但我建议最好常洗常换;虽说老师皮肤不黑但也不白。不说这么多了,转入主题!

为什么说是‘非常’老师呢?谜底将让我来一一揭晓!

第一个原因:某年某月某日,上语文课,话说瞌睡虫已把我们上十个昏昏欲睡的同学们一一击倒,剩下我们几个残兵败将仍在认真听讲。而老师,却还在讲的`不亦乐乎、其乐融融。从这点‘非常’之处就可以看出,老师,您真牛!牛年数您最牛!恭喜你牛运大发呀!

第二个原因:某年某月某日,上语文课上到一半,突然,老师曰道:“某某某,老师刚才讲到哪里了?”那人一时半会儿神还没回过来,连站都没站起来。老师再曰道:“要有礼貌,站起来回答。”那同学站起来愣是没回答。老师喝:“既然这位同学不知道,那我们继续上课,某某某坐下。”

顿时,我无语持续了数秒。

老师,你太棒了!

不管怎么说,老师还是我们的好老师。现在,我们为老师骄傲!希望以后,老师将为我们骄傲!老师将为我们自豪!

喜欢作文5

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已经八年多了,认识很多很多的人。提到我最喜欢的人,这个问题可使我左右为难,是写我的爸爸呢还是写妈妈?或者是其他的人?思来量去,就决定写爸爸。的确,爸爸是我最喜欢的人之一,他对我的影响特别特别的大。

爸爸个子不高,只有1米60厘米,属于典型的“三等残废”。他长着一张方脸,短短的寸头,眉毛很浓,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活象一对稀世珍宝,鼻子中等高度,嘴巴不大不小。他平时爱穿一件短衬衫和一条运动短裤,嘿!你别说,看上去还挺有几分帅气哩!

在我们家里,爸爸是一家之长,大事儿他说了算,我们公认的他是老大,妈妈老二,我就不用说了,理所当然的 ……此处隐藏2651个字……个酒精灯过来了。他给我们讲了讲今天的课堂内容,就让我们开始试手了。

老师让我们把带来的食物在酒精灯上烤一烤,看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?

酒精灯的火焰分为三部分:外焰,内焰和焰心。酒精那一部分的温度最高呢?

我的同桌拿着镊子夹住花生米放在外焰上烤,烤得香气四溢。考好一个,他用嘴吹一吹,然后就放嘴里,“吧嗒吧嗒”的叫了起来。那么大一袋子的花生米,竟然被他吃得只剩下了三颗!

然后,他又拿起镊子夹住花生米,放在酒精灯上烤,谁知放在内焰上了,稍微糊了一点。他也不嫌弃,竟然又往嘴里放。

最后一颗呀,放到了焰心上了,直接就考糊了,一股烧焦了味道,这次呀!小馋猫可没有放嘴里!哈哈

实验证明:焰心的温度最高,内焰次之,外焰的温度最低。

叮铃铃,下课了,教室里飘散着烤肉,烤花生米,烤…等食物的香气。

这次科学课,我们不仅练习了我们的“厨艺”,还丰富了知识。

喜欢作文12

常觉得自己是一个奇怪的人,有着奇奇怪怪的想法和思考,还有那些极为好笑的习惯。

偶然看到杂志上的梦游娃娃,忽然喜欢上她。于是,怀着极强烈的执著,在校外喧闹的店铺穿梭——长长地反反复复地穿梭。然而,终于在那家明亮的店里看到它的时候,我忽然只想这么看着,就看着她摆在那里,嘴角是一抹安然的天使样的微笑。于是,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。她于我而言,终将只是每个中午,默默地走过门口,刚好看到架子上的她,上扬着头,微微地冲我笑。带着我喜欢的,零星的狡黠和微露的欢喜。他们问我:“为什么总去看,不买下它呢?”我摇摇头说:“我喜欢它,但是不想买它,不想拥有。”他们笑我,说我这是没有头绪的话。

常是这样的,我喜欢一个本子,却不愿在上面写下字迹,我只希望它会一直保持纯粹的自由。我喜欢一首歌,却只愿轻轻地在心里唱着,我希望它的曲调是属于所有的。我会喜欢一个名字,喜欢一个符号,甚至喜欢一个汉字,一个英语单词——然而,我终究是不愿把它们据为己有,只是这么喜欢着,这么浅浅的喜欢,一种心灵最初、最安然的纯净。这种喜欢应是很美的情感,因为它往往不会奢求什么,不会强硬地要求拥有,不会蛮横地占据什么。没有什么属于它,然而却什么都属于它。

喜欢作文13

俗话说“民以食为天”,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特色和佳肴,你看广西柳州的螺蛳粉,北京著名的烤鸭,天津的狗不理包子……而西安的特色在我看来,就是最为著名的小吃——羊肉泡馍。

羊肉泡馍一般都是现做的,既新鲜又卫生,很受本地人的喜爱。每当羊肉泡馍店里来了客人,老板就先将面饼切成方形的模块儿,然后再将羊肉放入大锅,把姜丝、桂皮、八角、茴香等佐料撒入其间,盖上盖子闷煮,将肉煮熟后再捞出来。最后,将熬好的羊汤盛到装有饼块的碗中,放入适当香菜,木耳及些许粉丝,撒上葱花、香菜、花生末,再加入香油,一碗色香味俱全的羊肉泡馍就做好了。白白的馍,厚厚的肉,绿绿的葱花和香菜,令人垂涎三尺。

每每吃起羊肉泡馍,总有人询问它的由来。据说五代末年,赵匡胤还未得志之时身无分文,流浪街头,于是向烧饼店的老板要了两张烧饼,但是烧饼太硬,咬不动。一家羊汤馆的老板看他可怜,就施舍了他一碗热腾腾羊肉汤。赵匡胤将烧饼掰成块儿,放入汤里,发现泡软的烧饼口感十分不错。后来赵匡胤当上了皇帝,就赏赐了这家店主,于是羊肉泡馍也有了声名。

吃羊肉泡馍也挺好玩的,我吃的时候总喜欢先把香菜搅拌均匀,然后用勺子舀起一块儿泡软的馍,大口地嚼起来,之后再喝几口滚烫的汤汁儿。也总是忍不住感叹“真是香啊!”暑假时,我和朋友一起去了羊肉泡馍店,同样点了两碗泡馍。吃的过程中我夹了好几次,馍都掉到了汤汁中,还溅得我满身都是。我忍不住抱怨。朋友告诉我:“馍太小夹不起来,可以用筷子扎进去,这样不就行了。”听了朋友的话,我恍然大悟,原来简单的吃馍也能吃出一些道理呀。

这就是我最爱的美食——西安羊肉泡馍,希望大家有机会都可以亲自去陕西品尝。

喜欢作文14

现在,是我第二次见到它,它是二姑家可爱的泰迪犬,名叫豆豆,一身灰色卷毛,一双大眼睛,它的尾巴短,像被截下来一段似的,可爱极了。后天就是春节了,二姑从北京赶回来和我们一起过节。出国留学的姐姐也回北京和二姑一起回来,也把豆豆带了回来。看见它,它竖起尾巴,警告我。我吓得不敢再看它一眼,匆匆忙忙地回屋去了。坐在床上,我回想起第一次看到豆豆时的情景。

从小,我就怕狗,害怕它叫,咬我,豆豆一来,我就迟疑地往后退,看见我害怕的样子,它又装厉害,“旺旺旺”的叫了起来。它的短尾巴竖了起来,好似在说:“快离开!这是我的地盘儿。”我很害怕,恰在此时,二姑来了,她要带豆豆去溜达,并问我去不去,我不想和它去,所以我说“不去了。”

突然“吱嘎”一声,门开了,妈妈走了进来,笑着问我:“怎么了,闷在屋里不出来?”我害怕地看见妈妈身后跟着一条小灰狗,是豆豆!妈妈说:“我们包饺子呢!你包不包?”“包!”我立刻回答。在包饺子的过程中,我让妈妈给我五片肉片儿,肉片儿放在手里油腻腻的。喂它,因为我看它不咬人,想跟他套套近乎。我让他坐下,它盯着肉片,口水都流下来,听到我让它坐下,它果真坐下了。

我兴高采烈把肉片儿放在手心里,十秒钟他就吃完肉片儿。我抚摸着它的毛,它的毛很柔软,吃饱后它对我连连摇着它那短尾巴。我蹲下来,它使劲的扒我手。看见没有东西后,失望地舔舔我手,跑去玩儿了。以后下午它出去玩儿,都让我陪它玩。我也很高兴,因为又多了一个新的玩伴。

喜欢作文15

我喜欢四季。春天是最美的,看那花儿、小草儿慢慢地扬起头来,冲我们微笑,鱼儿在刚苏醒的小河中游泳比赛,令人多么惬意;夏天是活泼精神的,夜晚的萤火虫翩翩飞舞更是叫人心旷神怡,秋和冬不比春夏缺少韵味,那凉爽的秋风和白茫茫的冬雪也衬托出季节的美。

我喜欢读书。高尔基曾说过一句名言:书,是人类进步的阶梯。我最喜欢读散文和小说,漫游在书香海洋中,我可以无限畅想;我更喜欢读科幻书,把自己想象成故事中的人物,真的很好玩。

我喜欢旅行。我喜欢在旅行的途中在车里舒舒服服地坐着,看着路边的风景,真是舒适。我喜欢去游赏壮观的黄河,去游赏“飞流真下三千尺,疑是银河落九天”的庐山瀑布,我可以在旅游中感爱大自然的美。

我喜欢天空。喜欢在春天明媚的早晨看天空,看那白茫茫的如雪一般的云朵变化莫测,一会儿是老虎,一会儿是兔子;看那一只两只的无名小雀儿在天空中飞翔。我也喜欢冬天那寒冷的天空,由于天气的寒冷,整个天空就像一面蓝色的镜子一般,又像一块蓝色的悲翠。

我喜欢动物。各种各样的动物我都喜欢,我喜欢性情凶猛的大老虎;我喜欢四肢矫健的骏马;我喜欢圆头圆脑的小麻雀;我也喜欢在水中自由自在的鱼儿。

我喜欢雷雨。在打雷的时候那“轰隆隆”的声音,让我想到勇猛的狼,使我的精神为之一振;我喜欢雨,喜欢春天的绵绵细雨,像牛毛、像花针、像细丝;我也喜欢夏天那大暴雨,我忍不住想和豆大的雨点打架;我还喜欢雪,喜欢赏雪、玩雪。

我喜欢生活,喜欢五颜六色的生活;我喜欢世界,喜欢这充满奇妙的世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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